追梦格林在奥尼尔的播客里聊起为啥死磕勇士,不去别队抱大腿,话讲得挺实在。

“我还能打,还能帮球队突破瓶颈,那叫为冠军出力。要是去别的队躺赢?那不可能。”追梦说得很直接,“除非勇士不再需要我,否则我不会走。”
他掰着手指头算:在勇士待了12年。人们早忘了,他刚来那会儿,勇士还是NBA的笑柄。选秀前一年,球队只赢了23场球。马肖恩·林奇还当面嘲笑他:“你居然被勇士选中了?你们队烂透了。”
说起来,2012年10月,他还是个新秀,在奥克兰市中心到处发比赛门票,求人来看。到了2015年6月,他们拿下了第一个总冠军。这支球队是他们一砖一瓦砌起来的,倾注了心血。曾经的勇士一无所有,见证并参与这种蜕变,感情不是你说走就能走的。“除非他们不再需要我。我会永远对得起这支球队,他们也从未亏待过我。”
追梦甚至放话:“哪怕让我在勇士再待五年,五年都进不了季后赛,我也认了。我宁愿和那些一起登顶的兄弟们共患难。我们共享过荣耀,现在也愿意共渡难关。只要勇士还需要我,我没有任何理由离开。”
想想也是,从废墟里建起来的王朝,那份归属感,比什么戒指都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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